杭州市创业投资协会是由杭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指导单位,依托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的主流媒体优势,由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等单位共同发起建立的杭州市创业创新战略服务生态平台。
协会聚合了杭州资本、如山资本、浙商创投、天堂硅谷、浙江赛智伯乐投资、银杏谷资本、科发资本、天使湾创投、华睿投资、盈动资本、浙江省创投集团、浙江浙科投资、普华资本、道生资本、东方嘉富、鼎聚投资、绩优投资、浙大科创投资、帮实资本、元璟资本、海邦沣华、禹杭资本、浙江北大协同创新投资、安丰创投、宜来资本、大观资本、金蚂投资、赤子基金、杭实资管、枫惠投资、财通创新投资、国舜投资、以色列库克曼投资集团等国际、省市知名的投资机构;浙江华为云、百应科技、易现EZXR、一知智能、涂鸦智能、趣链科技、同盾科技、PINGPONG、连连支付、芯耘光电、魔点科技等高科技企业代表;林东新能源、微医、每日互动、大搜车、乐刻运动、微拍堂、八维通、鲜丰水果、聚融医疗、每刻科技、泰一指尚、筑家易、巴比特、微脉、又拍云、闪修侠、咔哒故事、小影、保险师、恒生芸泰、付呗、信网真科技、捷配科技、售后宝、销帮帮、帷幄匠心科技等一批科技驱动型创业企业;还有浙商证券、杭州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南京银行、浦发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等一批金融机构,京衡律师事务所、六和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等资源,杭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协会、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第七空间、王道公园、银江孵化器、微链等创投服务资源,包括华媒控股、网易新闻、浙江卫视、风盛传媒、中新社浙江分社在内的强有力的媒体资源,共同打通投资和创业领域的各个环节,更好地促进投资和创新创业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和信息流、资金流、人才流的融合,充分发挥投资和创新创业资源的集聚优势,为创新创业提供“平台+智库+资本+全程服务”。
协会架构
特邀名誉会长
龚虹嘉:嘉道谷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
嘉道私人资本管理合伙人
余国良:美国浙江商会会长、硅谷著名投资人
汪力成: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陈震山:杭州银行董事长
谢世煌:湖畔山南资本创始人
蒋潇华: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董事长
丁列明:浙江贝达药业董事长
吴 彬:唯品会创始投资人
阳作军:原杭州市科技局局长、蓝城集团执行总裁
轮值会长
周恺秉:浙江之江创投研究院执行院长
林 东:杭州林东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工程师
常务副会长
许 宁:杭州资本副总经理、杭州科创董事长
蒋月军:浙江如山汇金私募资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华晔宇: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江有归: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洪学勤:杭州道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李治国:挖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张 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总裁
陈 斌:浙江赛智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创始合伙人
陈有西: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向明:浙江银杏谷投资有限公司创始人、总裁
陈晓锋: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庞小伟:天使湾创投创始合伙人
宗佩民: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项建标:盈动资本创始合伙人
胡永祥: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姚军红:大搜车创始人兼CEO
顾 斌:浙江浙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曹国熊:普华资本集团董事长
章 丰:浙江省数字经济学会秘书长
傅 强: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廖杰远:微医董事长兼CEO
李鹏程:华为云浙江总经理
张精科:杭州银行副行长
陈万翔:东方嘉富创始合伙人、总经理
阮志毅:安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陈洪亮:元璟资本合伙人
谢 力:杭州海邦沣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俞媛静: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长
翁佳燕:杭州禾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丁 斌:杭州余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余兴君: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纪添荣:杭州泰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康平:杭州西湖区科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 靖: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管理部总裁
过 超:北京京东方营销公司董事长
王化平:杭州金投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姚晨蓬:传化集团副总裁
范建勋:贝达药业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贝加资本负责人
谢定能: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沈海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罗 韬: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党委副书记
路 驰:杭州华方创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王明扬:杭州萧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永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副行长
陈志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副行长
梁小龙:杭州泰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轩明: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数字能源
业务部副总经理
叶增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合伙人
翁剑雄:杭州市工业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商文柱:赛泽资本管理合伙人
游文程:杭州上城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 戈: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杭州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雪菁:财通证券投行总经理
张慧琴:杭州市拱墅区大运河数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朱鸿鹄:杭州临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郑 丁: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陈 军:深圳市紫金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兼董事长
李诚然:浙江空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望 秋: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韦 伟: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总监
沈基良:杭州联合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协会副会长
高坚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副总经理
柳 阳:杭州鼎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胡敏翔:杭州绩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应 艳:杭州原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淑曼:江苏银行杭州西溪支行行长
李传超:浙江诚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蒋益伟:浙江浙大启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邵双平: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蒋尧良: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支行行长
董 源:杭州帮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亚元: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
蔡 华:微链创始人兼CEO
张 晖:浙商证券董事会秘书
王学集:涂鸦智能创始人兼CEO
詹佳珍:杭州致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 坚:KaDa故事CEO
陈晓亮:兑吧创始人、董事长兼CEO
长 铗:巴比特、比原链创始人
杨 斌:杭州筑家易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
裘加林:微脉创始人、董事长兼CEO
陈 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科技金融 科技金融部副总(主持工作)
吴 超:浙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行长
蒋 韬:同盾科技创始人兼CEO
卢 帅:PINGPONG联合创始人兼CMO
林志明:微拍堂创始人兼董事长
吴 彬:浙江北大协同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 毅:每日互动创始人兼CEO
朱晓松:连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周邦兵:杭州捷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彭湘墨:仲桥投资管理合伙人、马太财商CEO
吴 梁: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韩树人: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
夏晓亮:杭州芯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来婧宜:杭州宜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韦海军:大观资本创始合伙人
王 峰: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韩 伟:杭州乐刻网络技术有限公司CEO
陈 坚:杭州开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万春:浙江金蚂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蔡永潮: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维进:浙江赤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美钟:杭州每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吴啸川:杭州怀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 再:浙江富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一迅:杭州国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顺虎:浙江万邦浆纸集团董事长
周家乐:华盖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
赵剑锋:好多素教(浙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永森:杭州鲜趣闪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总经理
沈 乐:杭州宜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凯匀:浙江海卡飞宏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薛青锋:杭州启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王廷亮:西湖创新(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皆喜: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苗 桢: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分所审计合伙人
沈 垚:杭州宏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校迎宪:杭州健原腾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CEO
叶国俊: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 婧:杭州一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CEO
周小龙:浙江苑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沈 娟:中国工商银行艮山支行行长
阳凌峰:杭州华研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利荣:浙江飞图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朱腾飞: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徐 振:杭州朗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小林:杭州矽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
黄 松:喜悦资本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刘贤斐:浙江大学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冯 雷:杭州拓数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曹冠晖: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 然:杭州美那有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周 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行长
雷彬艺:杭州无忧传媒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冯天权:中国银行杭州市城东支行行长
张清海:中喜(浙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建斌:杭州藕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涛: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沈 伟:杭州绿创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 潇: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行长
赵 凡:杭州联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洪志翔:杭州恒隆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 敏:浙江聚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延峰:浙江博方律师事务所主任
甘玉波:中关村领雁(杭州)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
邓晓丽:杭州商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冬冬: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高俊顺:杭州广科安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孝锔:浙大友创(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根银: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管理合伙人
程华德: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吴水忠:杭州萧山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梦晗:北京盈理(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周惠琴: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志强:杭州佑政产业投资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
朱子湛:杭州生生不息食品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孙学农:杭州钦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富星:杭州金地大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宋子暨:牛津智能(杭州 )科技有限公司CEO
郑崇贤:彦德国际市场总监
竺俊景:宁波海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狄 凯:赋航资本合伙人
郭 凯:荷塘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覃 震:浙江海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CEO
吴文耀:杭实临芯总经理
周广雅:联线资本创始合伙人、杭州映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洪裕锋:物产中大君安(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陆佳清: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
罗杭婷:杭州礼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总经理
赵永峰:杭州上城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曲英红:雷石投资产品部总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俞湘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
陈 昂:绿城科技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陈静鹤:青岛中科育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潘芬芬:苏州西电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宝臣: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沈晓琴:杭州商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莘小虎:佰诺资本合伙人
王志敏:和实投资董事长
叶 蓁:浙江盛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周跃军:泰隆银行杭州分行行长
许 懿:杭港科创服务 (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 晗:杭州候马传媒有限公司创始人、CEO
马玉峰:杭州宏达君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孙仕军:认养一头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 宁: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王川海: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俊鹏:南方德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刘 明:北京兰台(杭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
周建浩:北航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黄 睿:杭州熙诚金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人
协会常务理事
俞霁睬:神汽在线创始人兼CEO
刘亮为:又拍云创始人兼董事长
王 源:闪修侠创始人兼CEO
冯培华:亲宝宝创始人兼CEO
王啸谷:杭州畅逸文化体育有限公司董事长
万 敏:上上签创始人兼CEO
郭 伟:金柚网创始人兼CEO
张 臻:浙江国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 晟:小影创始人兼CEO
冯秋杭:付呗董事长兼CEO
王真震:信网真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
袁 羽:杭州恒生芸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 晓: 杭州市微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COO
邓建波:杭州弧途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陶伟华:杭州麻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陈 灿:杭州览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春凤:创享创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吉平:杭州玳数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
金宏洲:e签宝创始人兼CEO
王 磊:杭州百应科技有限公司CEO
李 伟: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CEO
徐位东:杭州通明传媒文化有限公司CEO
李晓燕:杭州易现先进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CEO
肖传宝:杭州魔点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许光磊:杭州企鹅科技有限公司CEO
罗 骁:杭州宇链科技有限公司CEO
杨宏旭:八维通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总经理
何 云:铭扬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叶生晅:帷幄匠心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骆志坚:聚融医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明:众联成业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吴 铮:云泰商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总裁
韩 荔:阿达云计算有限公司合伙人
马海邦:杭州枫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仁海:浙江快准车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戴宏伟:杭州逍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张金银:杭州比智科技有限公司CEO
温卓明: 地卫二空间技术(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 栋:杭州沃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EO
吕 明: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CEO
Amir Gal or:INNONATION创新国度董事长
陈廷梁:浙江数新网络有限公司CEO
王梦婕:数字扁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兼CEO
冯宝龙:浙江爱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许迎晨:浙江讯盟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
李俊强:杭州必博科技有限公司CEO
王忠泉:杭州罗莱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 鸣:杭州凡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弘毅:杭州宇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程 景:杭州星犀科技有限公司CEO
郑 灏:杭州锘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EO
李 朝:杭州宇谷科技有限公司CTO
徐 杭:杭州姆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
高晓飞:西湖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创始人
顾惠波: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 乐:浙江浙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新宇:浙江邦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兼 CEO
墙 辉:来未来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创始⼈兼 CEO
石乔木:杭州靖安科技有限公司创始⼈兼 CEO
陈哲乾:杭州一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CEO
汪奕菲:杭州嘉车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刘佳峰:杭州科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雪红:杭州奥史蒂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张卓鹏:杭州光粒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张朝设:浙江港流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瑞砾:杭州地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熊晓东:杭州正马科技有限公司CEO
刘 郴:浙江凌迪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赖才达:杭州剂泰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CEO
吴 斌:浙江科睿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兼总经理
向少云:杭州多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胡 兴:龙兴(杭州)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
长
刘玉涛: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总经理
曾建勇:杭州国巡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CEO
伍满桂:杭州赛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永强:云生集团浙江区总经理
王 磊:中科国生(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昕嘉:杭州宇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CEO
吴翰清:杭州半个宇宙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董 熠:杭州行至云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颜玉强:浙江巴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翟雅静:蚂蚁集团数字科技事业群市场部负责人
胡 放:杭州康万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 游:杭州浮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
杨龚轶凡: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
周 侃:浙江聚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裁
宋家升:浙江迪福润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建敏:浙江花果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CEO
蓝振忠:西湖心辰(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张宇宜: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 骞:杭州惠嘉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宋小波:杭州半云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
李牧然:牛仁智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CEO
王守东:杭州神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曾 庆:浙江龙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 昊:杭州御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相波:杭州荣泽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陆 剑:杭州数聚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闻光凯:杭州高爷家有好多猫宠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李 治:亿次网联(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CEO
钱丽丽:天境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罗卫波:浙江麦瑞克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
马春荃:北京合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CEO
杨文君:浙江康佰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
郭健东:杭州超上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杭州市创业投资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杭州市创业投资协会。英文译名: Hangzhou Entrepreneurship & Ventur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HZEVA。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本团体由杭州市(杭州籍)投资、创业领域的精英人才和品牌企业与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新闻传媒、金融界、法律界、政府管理部门的理论与实践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托杭州主流媒体的优势,组织在杭投资、创业领域的精英人才和品牌企业,“打通”投资和创业领域的各个环节,更好地促进投资和创新创业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和信息流、资金流、人才流的融合,充分发挥投资和创新创业资源的集聚优势,为创新创业提供“平台+智库+资本+全程服务”,为把杭州建设成中国“创新创业之都”,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四条 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聚焦规范提升,加强风险防范,积极参与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本团体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杭州市科技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杭州市民政局,党建领导机关是杭州日报党总支。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地为:浙江省杭州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政策研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投资创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投资创业发展理论和政策研究;根据社会和企业的发展需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投资创业发展的现状分析、发展规划、发展政策等方面建议。及时反映企业、企业家投资创业发展的愿望和合理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杭州市投资创业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当好政府有关部门的参谋助手。
(二)人才培养:建立和运作“投资创业项目储备库”、“专业人才数据库”、“创新专利数据库”。每年定期举办“投资创业发展项目和人才推进交流会”。搭建投资创业相关生态圈发展的权威信息、资源交流融合共享平台,扩大投资创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供高层次、高水平的沟通渠道,集聚与联合政治、经济、金融、科技、文化等社会领域的人才,为投资创业发展提供先进的思想启迪和智力支持。
(三)学习交流:邀请国内外名师名家,定期举办各种旨在提升投资创业发展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学习培训班、研讨会和高峰论坛,推广国内外一流企业投资创业发展的经验,提高企业投资创新发展能力。
(四)服务联谊:举办各种为会员服务的交流和联谊活动,为会员之间、会员与企业之间的联系牵线搭桥,帮助会员增进与国内外有关企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联系。积极拓展与海内外相关组织、专业管理社团的联系,举办各种投资创业发展交流活动,协助会员企业举办各种旨在提高企业知名度,帮助其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争取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个人会员主要指,在杭企(事)业单位担任中高层以上管理职务的企业家、投资家、创业者;在杭各高校、科研机构、新闻传媒、金融界、法律界、创业投资领域资深专家学者;单位会员主要是指在杭上市公司、在杭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在创业投资发展领域内有品牌影响力的企业。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团体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本团体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的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有关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监督财务管理执行情况;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 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二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 4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 1 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第三十三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党建领导机关、业务管理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 )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成本、费用、损失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八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九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三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四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 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第八章 党组织建设
第五十五条 本团体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如暂不能单独、联合建立党组织的,支持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在本团体开展党的工作。
第五十六条 本团体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本团体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人选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审批。
第五十七条 探索建立开放式党组织和党小组,对党员有3名以上,但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足3名的,建立功能型、拓展型党组织。
第五十八条 本团体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本团体党组织意见;本团体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第五十九条 本团体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第六十条 本团体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邀请非党员的本团体负责人参加。
第六十一条 本团体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经 2023年 9月 15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杭州市创业投资协会
2023年9月21日
杭州市创业投资协会是由杭州市科学技术局作为指导单位,依托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的主流媒体优势,由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等单位共同发起建立的杭州市创业创新战略服务生态平台。
协会聚合了杭州资本、如山资本、浙商创投、天堂硅谷、浙江赛智伯乐投资、银杏谷资本、科发资本、天使湾创投、华睿投资、盈动资本、浙江省创投集团、浙江浙科投资、普华资本、道生资本、东方嘉富、鼎聚投资、绩优投资、浙大科创投资、帮实资本、元璟资本、海邦沣华、禹杭资本、浙江北大协同创新投资、安丰创投、宜来资本、大观资本、金蚂投资、赤子基金、杭实资管、枫惠投资、财通创新投资、国舜投资、以色列库克曼投资集团等国际、省市知名的投资机构;浙江华为云、百应科技、易现EZXR、一知智能、涂鸦智能、趣链科技、同盾科技、PINGPONG、连连支付、芯耘光电、魔点科技等高科技企业代表;林东新能源、微医、每日互动、大搜车、乐刻运动、微拍堂、八维通、鲜丰水果、聚融医疗、每刻科技、泰一指尚、筑家易、巴比特、微脉、又拍云、闪修侠、咔哒故事、小影、保险师、恒生芸泰、付呗、信网真科技、捷配科技、售后宝、销帮帮、帷幄匠心科技等一批科技驱动型创业企业;还有浙商证券、杭州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南京银行、浦发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等一批金融机构,京衡律师事务所、六和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等资源,杭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协会、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第七空间、王道公园、银江孵化器、微链等创投服务资源,包括华媒控股、网易新闻、浙江卫视、风盛传媒、中新社浙江分社在内的强有力的媒体资源,共同打通投资和创业领域的各个环节,更好地促进投资和创新创业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和信息流、资金流、人才流的融合,充分发挥投资和创新创业资源的集聚优势,为创新创业提供“平台+智库+资本+全程服务”。
协会架构
特邀名誉会长
龚虹嘉:嘉道谷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
嘉道私人资本管理合伙人
余国良:美国浙江商会会长、硅谷著名投资人
汪力成: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陈震山:杭州银行董事长
谢世煌:湖畔山南资本创始人
蒋潇华: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董事长
丁列明:浙江贝达药业董事长
吴 彬:唯品会创始投资人
阳作军:原杭州市科技局局长、蓝城集团执行总裁
轮值会长
周恺秉:浙江之江创投研究院执行院长
林 东:杭州林东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工程师
常务副会长
许 宁:杭州资本副总经理、杭州科创董事长
蒋月军:浙江如山汇金私募资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华晔宇: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江有归: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洪学勤:杭州道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李治国:挖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张 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总裁
陈 斌:浙江赛智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创始合伙人
陈有西: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向明:浙江银杏谷投资有限公司创始人、总裁
陈晓锋: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庞小伟:天使湾创投创始合伙人
宗佩民: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项建标:盈动资本创始合伙人
胡永祥: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姚军红:大搜车创始人兼CEO
顾 斌:浙江浙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曹国熊:普华资本集团董事长
章 丰:浙江省数字经济学会秘书长
傅 强: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廖杰远:微医董事长兼CEO
李鹏程:华为云浙江总经理
张精科:杭州银行副行长
陈万翔:东方嘉富创始合伙人、总经理
阮志毅:安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陈洪亮:元璟资本合伙人
谢 力:杭州海邦沣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俞媛静: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长
翁佳燕:杭州禾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丁 斌:杭州余杭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余兴君: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纪添荣:杭州泰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康平:杭州西湖区科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 靖: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管理部总裁
过 超:北京京东方营销公司董事长
王化平:杭州金投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姚晨蓬:传化集团副总裁
范建勋:贝达药业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贝加资本负责人
谢定能: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沈海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罗 韬: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党委副书记
路 驰:杭州华方创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王明扬:杭州萧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永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副行长
陈志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副行长
梁小龙:杭州泰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轩明: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数字能源
业务部副总经理
叶增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合伙人
翁剑雄:杭州市工业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商文柱:赛泽资本管理合伙人
游文程:杭州上城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 戈:杭州城投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杭州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雪菁:财通证券投行总经理
张慧琴:杭州市拱墅区大运河数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朱鸿鹄:杭州临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郑 丁: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陈 军:深圳市紫金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兼董事长
李诚然:浙江空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望 秋: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韦 伟: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总监
沈基良:杭州联合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协会副会长
高坚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副总经理
柳 阳:杭州鼎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胡敏翔:杭州绩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应 艳:杭州原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淑曼:江苏银行杭州西溪支行行长
李传超:浙江诚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蒋益伟:浙江浙大启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邵双平: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蒋尧良: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支行行长
董 源:杭州帮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亚元: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
蔡 华:微链创始人兼CEO
张 晖:浙商证券董事会秘书
王学集:涂鸦智能创始人兼CEO
詹佳珍:杭州致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 坚:KaDa故事CEO
陈晓亮:兑吧创始人、董事长兼CEO
长 铗:巴比特、比原链创始人
杨 斌:杭州筑家易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
裘加林:微脉创始人、董事长兼CEO
陈 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科技金融 科技金融部副总(主持工作)
吴 超:浙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行长
蒋 韬:同盾科技创始人兼CEO
卢 帅:PINGPONG联合创始人兼CMO
林志明:微拍堂创始人兼董事长
吴 彬:浙江北大协同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 毅:每日互动创始人兼CEO
朱晓松:连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周邦兵:杭州捷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彭湘墨:仲桥投资管理合伙人、马太财商CEO
吴 梁: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韩树人: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
夏晓亮:杭州芯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来婧宜:杭州宜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韦海军:大观资本创始合伙人
王 峰:浙江风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韩 伟:杭州乐刻网络技术有限公司CEO
陈 坚:杭州开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万春:浙江金蚂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蔡永潮: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维进:浙江赤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美钟:杭州每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吴啸川:杭州怀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 再:浙江富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一迅:杭州国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顺虎:浙江万邦浆纸集团董事长
周家乐:华盖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
赵剑锋:好多素教(浙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永森:杭州鲜趣闪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总经理
沈 乐:杭州宜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凯匀:浙江海卡飞宏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薛青锋:杭州启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王廷亮:西湖创新(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皆喜: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苗 桢: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分所审计合伙人
沈 垚:杭州宏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校迎宪:杭州健原腾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CEO
叶国俊: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 婧:杭州一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CEO
周小龙:浙江苑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沈 娟:中国工商银行艮山支行行长
阳凌峰:杭州华研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利荣:浙江飞图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朱腾飞: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徐 振:杭州朗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小林:杭州矽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
黄 松:喜悦资本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刘贤斐:浙江大学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冯 雷:杭州拓数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曹冠晖:浙江奥思伟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 然:杭州美那有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周 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行长
雷彬艺:杭州无忧传媒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冯天权:中国银行杭州市城东支行行长
张清海:中喜(浙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建斌:杭州藕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涛: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沈 伟:杭州绿创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 潇: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行长
赵 凡:杭州联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洪志翔:杭州恒隆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 敏:浙江聚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延峰:浙江博方律师事务所主任
甘玉波:中关村领雁(杭州)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
邓晓丽:杭州商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冬冬: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高俊顺:杭州广科安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孝锔:浙大友创(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根银: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管理合伙人
程华德: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吴水忠:杭州萧山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梦晗:北京盈理(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周惠琴: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志强:杭州佑政产业投资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
朱子湛:杭州生生不息食品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孙学农:杭州钦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富星:杭州金地大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宋子暨:牛津智能(杭州 )科技有限公司CEO
郑崇贤:彦德国际市场总监
竺俊景:宁波海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狄 凯:赋航资本合伙人
郭 凯:荷塘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覃 震:浙江海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CEO
吴文耀:杭实临芯总经理
周广雅:联线资本创始合伙人、杭州映创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洪裕锋:物产中大君安(杭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陆佳清: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
罗杭婷:杭州礼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总经理
赵永峰:杭州上城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曲英红:雷石投资产品部总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俞湘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
陈 昂:绿城科技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陈静鹤:青岛中科育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潘芬芬:苏州西电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宝臣:民生商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沈晓琴:杭州商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莘小虎:佰诺资本合伙人
王志敏:和实投资董事长
叶 蓁:浙江盛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周跃军:泰隆银行杭州分行行长
许 懿:杭港科创服务 (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 晗:杭州候马传媒有限公司创始人、CEO
马玉峰:杭州宏达君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孙仕军:认养一头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 宁: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王川海: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俊鹏:南方德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刘 明:北京兰台(杭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
周建浩:北航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黄 睿:杭州熙诚金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人
协会常务理事
俞霁睬:神汽在线创始人兼CEO
刘亮为:又拍云创始人兼董事长
王 源:闪修侠创始人兼CEO
冯培华:亲宝宝创始人兼CEO
王啸谷:杭州畅逸文化体育有限公司董事长
万 敏:上上签创始人兼CEO
郭 伟:金柚网创始人兼CEO
张 臻:浙江国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 晟:小影创始人兼CEO
冯秋杭:付呗董事长兼CEO
王真震:信网真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
袁 羽:杭州恒生芸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 晓: 杭州市微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COO
邓建波:杭州弧途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陶伟华:杭州麻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陈 灿:杭州览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春凤:创享创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吉平:杭州玳数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
金宏洲:e签宝创始人兼CEO
王 磊:杭州百应科技有限公司CEO
李 伟: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CEO
徐位东:杭州通明传媒文化有限公司CEO
李晓燕:杭州易现先进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CEO
肖传宝:杭州魔点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许光磊:杭州企鹅科技有限公司CEO
罗 骁:杭州宇链科技有限公司CEO
杨宏旭:八维通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总经理
何 云:铭扬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叶生晅:帷幄匠心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骆志坚:聚融医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明:众联成业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吴 铮:云泰商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总裁
韩 荔:阿达云计算有限公司合伙人
马海邦:杭州枫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仁海:浙江快准车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戴宏伟:杭州逍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张金银:杭州比智科技有限公司CEO
温卓明: 地卫二空间技术(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 栋:杭州沃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EO
吕 明: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CEO
Amir Gal or:INNONATION创新国度董事长
陈廷梁:浙江数新网络有限公司CEO
王梦婕:数字扁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兼CEO
冯宝龙:浙江爱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许迎晨:浙江讯盟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
李俊强:杭州必博科技有限公司CEO
王忠泉:杭州罗莱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 鸣:杭州凡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弘毅:杭州宇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程 景:杭州星犀科技有限公司CEO
郑 灏:杭州锘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EO
李 朝:杭州宇谷科技有限公司CTO
徐 杭:杭州姆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
高晓飞:西湖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创始人
顾惠波: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 乐:浙江浙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新宇:浙江邦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兼 CEO
墙 辉:来未来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创始⼈兼 CEO
石乔木:杭州靖安科技有限公司创始⼈兼 CEO
陈哲乾:杭州一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CEO
汪奕菲:杭州嘉车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刘佳峰:杭州科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雪红:杭州奥史蒂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张卓鹏:杭州光粒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张朝设:浙江港流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瑞砾:杭州地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熊晓东:杭州正马科技有限公司CEO
刘 郴:浙江凌迪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赖才达:杭州剂泰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CEO
吴 斌:浙江科睿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兼总经理
向少云:杭州多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胡 兴:龙兴(杭州)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
长
刘玉涛: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总经理
曾建勇:杭州国巡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CEO
伍满桂:杭州赛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永强:云生集团浙江区总经理
王 磊:中科国生(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昕嘉:杭州宇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CEO
吴翰清:杭州半个宇宙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董 熠:杭州行至云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颜玉强:浙江巴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翟雅静:蚂蚁集团数字科技事业群市场部负责人
胡 放:杭州康万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 游:杭州浮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
杨龚轶凡: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
周 侃:浙江聚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裁
宋家升:浙江迪福润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建敏:浙江花果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CEO
蓝振忠:西湖心辰(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张宇宜: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 骞:杭州惠嘉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宋小波:杭州半云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
李牧然:牛仁智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CEO
王守东:杭州神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曾 庆:浙江龙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 昊:杭州御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相波:杭州荣泽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陆 剑:杭州数聚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闻光凯:杭州高爷家有好多猫宠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李 治:亿次网联(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CEO
钱丽丽:天境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罗卫波:浙江麦瑞克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
马春荃:北京合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CEO
杨文君:浙江康佰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
郭健东:杭州超上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杭州市创业投资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杭州市创业投资协会。英文译名: Hangzhou Entrepreneurship & Ventur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HZEVA。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本团体由杭州市(杭州籍)投资、创业领域的精英人才和品牌企业与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新闻传媒、金融界、法律界、政府管理部门的理论与实践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托杭州主流媒体的优势,组织在杭投资、创业领域的精英人才和品牌企业,“打通”投资和创业领域的各个环节,更好地促进投资和创新创业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和信息流、资金流、人才流的融合,充分发挥投资和创新创业资源的集聚优势,为创新创业提供“平台+智库+资本+全程服务”,为把杭州建设成中国“创新创业之都”,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四条 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聚焦规范提升,加强风险防范,积极参与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本团体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杭州市科技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杭州市民政局,党建领导机关是杭州日报党总支。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地为:浙江省杭州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政策研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投资创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投资创业发展理论和政策研究;根据社会和企业的发展需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投资创业发展的现状分析、发展规划、发展政策等方面建议。及时反映企业、企业家投资创业发展的愿望和合理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杭州市投资创业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当好政府有关部门的参谋助手。
(二)人才培养:建立和运作“投资创业项目储备库”、“专业人才数据库”、“创新专利数据库”。每年定期举办“投资创业发展项目和人才推进交流会”。搭建投资创业相关生态圈发展的权威信息、资源交流融合共享平台,扩大投资创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供高层次、高水平的沟通渠道,集聚与联合政治、经济、金融、科技、文化等社会领域的人才,为投资创业发展提供先进的思想启迪和智力支持。
(三)学习交流:邀请国内外名师名家,定期举办各种旨在提升投资创业发展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学习培训班、研讨会和高峰论坛,推广国内外一流企业投资创业发展的经验,提高企业投资创新发展能力。
(四)服务联谊:举办各种为会员服务的交流和联谊活动,为会员之间、会员与企业之间的联系牵线搭桥,帮助会员增进与国内外有关企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联系。积极拓展与海内外相关组织、专业管理社团的联系,举办各种投资创业发展交流活动,协助会员企业举办各种旨在提高企业知名度,帮助其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争取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团体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个人会员主要指,在杭企(事)业单位担任中高层以上管理职务的企业家、投资家、创业者;在杭各高校、科研机构、新闻传媒、金融界、法律界、创业投资领域资深专家学者;单位会员主要是指在杭上市公司、在杭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在创业投资发展领域内有品牌影响力的企业。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团体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本团体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的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有关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监督财务管理执行情况;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 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二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 4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 1 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第三十三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党建领导机关、业务管理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 )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成本、费用、损失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八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九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三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四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 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第八章 党组织建设
第五十五条 本团体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如暂不能单独、联合建立党组织的,支持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在本团体开展党的工作。
第五十六条 本团体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本团体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人选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审批。
第五十七条 探索建立开放式党组织和党小组,对党员有3名以上,但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足3名的,建立功能型、拓展型党组织。
第五十八条 本团体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本团体党组织意见;本团体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第五十九条 本团体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第六十条 本团体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邀请非党员的本团体负责人参加。
第六十一条 本团体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经 2023年 9月 15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杭州市创业投资协会
2023年9月21日